重庆营业性墓园审批权限下放至区县民政部门

发布时间:2024-06-12

近日,重庆市民政局印发相关文件,进一步规范营业性墓地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深化殡葬行业“放管服”改革。

自2021年7月1日起,将营业性墓园(含骨灰安置所)审批权限(含新建、迁建、续建、扩建、缓建、扩建)和经营服务许可证发放权限下放至区县民政部门(含两江新区社保局、重庆高新区公共服务局、万盛经济开发区民政局),审批结果报市民政局备案。

对2021年7月1日前尚未取得市民政局批准设立的商业性公墓,由其所在地区县民政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后续审批和监管。

各区县民政部门按照统一审批、统一监管权责的原则,依法对经营性公墓建设、运营进行全过程监管,对未经批准建设、擅自修改规划、扩大用地面积、超标准建墓、违法销售等行为依法严厉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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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改造升级殡葬管理服务信息系统,推动“重庆市殡葬信息管理服务平台”与“渝快办”有效对接,实现审批全程网上化。

重庆还将加大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投入,将分室存放、树葬、花葬、草坪葬、无坟丘深葬等节省空间的生态安葬方式作为政府保障安葬需求的主要方式。原则上,尚未建设城市公益性公墓、不能有效保障基本公益性安葬服务的区县,不得批准新建经营性公墓。

2022年底前,重庆将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和样式,全面推广使用电子公墓许可证,全面实现公墓证书电子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