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溪县政协委员建议:加快农村殡葬改革,把美丽山河留给子孙后代

发布时间:2024-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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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竹溪县政协就全县殡葬改革工作与县政府进行对口磋商。委员指出,自2000年竹溪县推行殡葬改革以来,县委、县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殡葬改革工作,出台了《竹溪县殡葬管理暂行办法》《竹溪县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等4个文件,对安葬、公墓管理、公益性公墓建设等作出明确规定。推动蒋家堰镇小坝子村、丙营镇赵家河村作为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试点村。殡葬改革从县城延伸到乡镇、乡村,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但由于宣传引导不够,殡葬风俗比较盛行。一是“厚葬薄护”现象比较突出。二是乱葬现象比较普遍。 三是丧葬习俗弊端较大。对此,委员们建议,要采取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措施,有序推进殡葬改革,给子孙后代留下好山好水好乡。

(一)注重教育,治源头,营造殡葬改革浓厚氛围。一是注重宣传教育。坚持经常性宣传与重点宣传相结合,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传播手段,出动宣传车、发放传单,开办农村广播、制作殡葬改革专题电视节目,开设殡葬改革专栏,引导群众自觉遵守殡葬法律政策、自觉支持殡葬改革;二是注重正面引导。倡导各级干部、党员、社会精英、农村人才带头改变习俗、带头简朴葬礼、带头安葬公墓。大力宣传党员干部带头推进殡葬改革的先进典型,传播改革正能量;三是注重舆论监督。 充分发挥媒体监督作用,曝光负面案件,追踪违法案件,倡导社区公祭、集体祭祀、网上祭祀等现代纪念活动,引领群众逐步由注重现场、肉体祭祀转向注重精神传承,努力营造有利于殡葬改革的良好氛围。

(二)抓规划,明确重点,推动殡葬业有序发展。一是尽快制定殡葬改革总体规划。把殡葬业发展规划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把全县商业性公墓、全县农村公益性公墓纳入全县总体规划和全县城镇体系规划;二是加快公墓建设,重点解决“葬在何处”问题。全县在加快推进殡仪馆迁建的同时,要尽快制定农村公墓建设规划。要加快自然村或相对集中地区公益性生态公墓建设。积极引导村民“一事一议”,因地制宜解决公墓问题。推广草坪葬、植树葬等安葬方式,改变目前单一的安葬模式;三是明确工作重点,强化示范引领作用。 县级规划区、古竹高速、346国道沿线乡镇、乡镇规划区、省县道沿线村庄是殡葬管理重点区域。重点区域要统一殡葬标准,实行公墓集中安葬,公墓外不得新建坟墓。重点区域已建公墓要分步绿化,综合治理,实现看得见绿不见坟的目标。

关于农村殡葬改革的通知_2021年农村殡葬改革_农村殡葬改革

(三)注重引导,强调激励,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积极性。一是出台优惠政策,推动公共公墓建设。建议对试点镇公共公墓建设给予一定补助,解决好公共公墓建设必备资金,确保试点镇按照“三统一”(统一墓地、统一规格、统一安葬)标准实施殡葬改革。二是出台激励政策,引导群众自觉推进殡葬改革。三是严控公共公墓收费。县级价格部门要认真核算殡葬服务和公墓成本,科学制定经营性公墓收费标准,严厉查处违法收费、乱收费行为。

(四)加强领导、强化机制,确保殡葬改革落到实处。建议县委县政府把殡葬改革工作作为“外抓生态、内抓人文”的大事,列入县委县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六城联创”工作内容,纳入政府绩效考核范围。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定期召开殡葬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实地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要进一步明确部门工作职责,抽调县民政、公安、国土、林业、环保、规划、工商、城管等相关部门人员,组建殡葬改革督查组,形成政府牵头、部门统筹、村组重点、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及时解决殡葬改革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农村殡葬改革_2021年农村殡葬改革_关于农村殡葬改革的通知

(竹溪县政协委员李章欣、张伟华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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