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甘肃市场监管那儿得到通知,说是国务院总理李强在之前签署了国务院令,把新修订的《殡葬管理条例》给公布出来了,这个条例从2026年3月30日开始施行。而这次进行修订的目的在于强化殡葬行业的公益性质,对殡葬管理加以加强,稳当地推进殡葬改革。
条例清晰表明,殡葬管理秉持公益惠民、文明节俭以及绿色生态的原则,殡葬服务划分成基础项目与非基础项目,国家制订基础项目清单,把遗体接运、火化、生态安葬等归入其中,国家将逐步把具备条件的殡葬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公共服务范畴。
在殡葬设施管理范畴内,条例作出规定,新设的殡葬服务机构应由政府来举办,此机构为非营利性质的机构,不可以再有新的营利性殡葬服务机构被设立。农村公益性墓地在原则上,不可以向村民收取墓位使用方面相关的费用,并且不可以针对村民以外的其他人员去提供墓穴用地。
条例规定,禁止在耕地、林地等区域建造坟墓,这些区域包括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及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等。现有坟墓,除受保护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墓地外,应当迁移或者深埋。
对于殡仪服务,条例作出规定,遗体接运这项服务,由殡仪馆专门负责,遗体存放这项服务,由殡仪馆专门负责,火化等服务,同样由殡仪馆专门负责。医疗卫生机构所设的太平间,不可以进行外包,不可以开展殡仪服务这项业务,遗体存放的时间,一般情况下不会超过3日,要是需要延期存放,那就应当办理相关手续。
于安葬服务范畴,国家施行不占土地或者少占土地的安葬形式,激励与引导骨灰进行海葬、树葬、草坪葬以及遗体深埋而不留下坟头等生态安葬举措,并且明确规定能够对生态安葬给予适度补贴。条例提倡骨灰格位安葬,骨灰堂不收取费用或者适度收取费用,且禁止在骨灰堂之内设置私人祠堂。公墓墓位一个使用周期不超过20年。
条例强化对丧事活动以及相关服务的监管,要求从事殡葬代理、策划等服务的组织和个人,应当向民政部门备案,并且将其纳入信息系统管理,殡葬服务机构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或者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禁止制造、销售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序良俗的丧葬用品,禁止向火葬区销售棺材等土葬用品。
条例设定了明确的法律责任,针对殡葬服务机构违规操作的行为,设定了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处罚措施,对违规收费、提供超标墓位等行为同样这般,且对负有责任的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对在禁止区域建造坟墓、擅自进行遗体处理等违法行为也规定了相应的罚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