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清明期间禁止在城市道路焚烧纸钱

发布时间:2024-10-08

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_殡葬改革通报批评_党员领导干部带头殡葬

近日,西安市多部门联合发布公告,禁止清明节期间在城市道路焚烧纸钱等物品污染环境。全文如下:

尊敬的社会各界朋友:

清明节是中国人民缅怀亲人、表达哀思的传统节日。为确保清明节活动安全有序、文明低碳,保障广大群众度过一个文明、安全、节俭的清明节,现禁止城市出行清明节期间。关于在道路及非指定地点焚烧纸币等物品的公告如下:

一、本公告禁止燃烧、燃放的物品:纸钱、香烛、花圈、纸质或塑料祭品、烟花爆竹及其他殡葬用品。

二、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的要求,带头响应殡葬改革的号召《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进殡葬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3]23号),带头简化殡葬活动,带头文明低碳殡葬清扫,自觉维护社会治安在礼拜场所,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措施(扫码、测温、戴口罩),发挥表率作用,积极当文明风尚带头人。

3、广大群众要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配合执法部门开展文明安全清扫。落实相关消防规定,严禁携带火种或火源进山、燃放鞭炮、在城区、街道、广场、社区等公共场所焚烧纸钱、投掷祭品。违反规定的,由公安、城市综合执法、民政等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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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鼓励群众以花祭、植树、网络追悼、社区追悼、家庭追悼、郊游等形式纪念祖先、烈士、先贤,提倡选择树葬、花葬公墓内严禁采取土葬、草坪埋葬等节地、生态埋葬方式。严禁在耕地、林地、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水库河坝、水资源保护区附近以及铁路、主要公路两侧可视范围内乱葬乱葬,树立尊重意识。 。殡葬生活新潮流,丰富关怀安葬,文明节俭,谨慎追求未来。

五、各殡葬服务场所要加大文明绿色追悼活动宣传力度,引导公民自觉摒弃不良殡葬习惯,注重精神传承,采用鲜花、丝带、留言卡等安全环保的纪念方式,努力为公民创造文明、有益的仪式。祭祀环境有序。

六、清明节高峰期间(3月27日、3月28日、4月1日-4月4日),请广大群众尽量避开高峰时段和时间,选择公共交通出行。驾车出行的市民,请注意交通标志、标线变化,服从交警指挥,避免交通拥堵,确保出行安全。

特此公告。